文档包含正文,附件:附件一:商标图样及说明。
渔业商标注册合同
甲方(委托方):[甲方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甲方详细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乙方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乙方详细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办理渔业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商标注册事宜:
1.1.1 商标名称:[具体商标名称]
1.1.2 商标图样:[详细描述商标图样,包括颜色、字体、图形等要素]
1.1.3 申请注册类别:第29类(鱼制食品;鱼罐头;以鱼为主的食品制品等)
1.1.4 具体商品/服务项目:[列出具体的商品/服务项目,如:鱼片;鱼翅;鱼肉;鱼制食品;鱼罐头;鱼冻;鱼松;鱼通;以鱼为主的食品制品;鱼子酱等]
1.2 委托事项具体内容:
1.2.1 商标查询:乙方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数据库中进行全面查询,包括但不限于相同类别、类似商品或服务的近似商标,并出具详细的查询报告。
1.2.2 商标申请:根据查询结果,乙方应为甲方制定最优的申请策略,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要求准备全套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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