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产品规格说明书、质量控制计划、原料追溯表。
鱼鳞提取物生产合同
甲方(买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__
联系电话:_
乙方(卖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__
联系电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鱼鳞提取物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产品名称及规格:
a) 鱼鳞胶原蛋白粉:蛋白质含量≥90%,粒度≤80目,水分≤8%,重金属≤10mg/kg
b) 鱼鳞珍珠粉:钙含量≥30%,粒度≤120目,水分≤5%,铅含量≤1mg/kg
c) 鱼鳞矿物质提取物:钙含量≥35%,磷含量≥16%,水分≤6%,砷含量≤0.5mg/kg
1.2 产品数量:
a) 鱼鳞胶原蛋白粉:5000公斤
b) 鱼鳞珍珠粉:3000公斤
c) 鱼鳞矿物质提取物:2000公斤
1.3 产品质量标准:
a) 符合GB/T 30765-2020《胶原蛋白》国家标准
b) 符合GB/T 37713-2019《珍珠粉》国家标准
c) 符合GB/T 21676-2008《饲料级磷酸氢钙》国家标准
d) 所有产品需通过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4 原料要求:
a) 鱼鳞来源:必须使用经过中国农业农村部认证的养殖基地所产淡水鱼的鳞片
b) 鱼种限定:草鱼、鲤鱼、鲢鱼、鳙鱼
c) 原料新鲜度:鱼鳞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初步处理,48小时内开始生产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___)
2.2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
2.3 交货时间:
a) 鱼鳞胶原蛋白粉:合同生效后6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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