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服务内容清单、考核标准及细则、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化工环保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服务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化工环保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污染治理服务
1.1.1 乙方负责对甲方化工厂区内的污染物进行全面治理,包括但不限于:
a) 废气治理: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Cs)、氮氧化物(Nx)、硫氧化物(Sx)、颗粒物(PM)等污染物,采用"预处理+催化氧化+碱液喷淋"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处理效率须达到VCs去除率≥98%,Nx去除率≥90%,Sx去除率≥95%,PM去除率≥99%。
b) 废水治理:采用"物理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的三级处理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CD≤60mg/L,氨氮≤8mg/L,总氮≤40mg/L,总磷≤1mg/L。
c) 固体废物处理:对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1.2 环境监测服务
1.2.1 乙方负责对甲方化工厂区进行全面的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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