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化妆品香精采购合同,产品技术规格书,质量保证协议,安全数据表(SDS)。
化妆品香精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____
地址:____
联系人:__
电话:____
乙方(卖方):____
地址:____
联系人:__
电话: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化妆品香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产品
1.1 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a) 花香型香精:
- 玫瑰香精:100公斤,规格:1000毫升/瓶
- 茉莉香精:80公斤,规格:500毫升/瓶
- 桂花香精:60公斤,规格:250毫升/瓶
b) 木香型香精:
- 檀香香精:50公斤,规格:1000毫升/瓶
- 雪松香精:40公斤,规格:500毫升/瓶
c) 其他香精:
- 柑橘香精:70公斤,规格:500毫升/瓶
- 薄荷香精:30公斤,规格:250毫升/瓶
1.2 产品质量要求:
a) 所有香精产品必须符合GB/T 22731-2017《日用香精》国家标准的要求。
b) 花香型香精应具有自然、持久的花香调,挥发性适中,无刺激性气味。
c) 木香型香精应具有深沉、醇厚的木质香调,留香时间不少于24小时。
d) 所有香精产品的溶解度应≥99.5%(在20℃乙醇中)。
e) 折光率应在1.4000-1.6000范围内(20℃)。
f) 相对密度应在0.8500-1.1000范围内(20℃/20℃)。
g) 闪点应≥61℃(闭口杯法)。
1.3 包装要求:
a) 所有香精产品应使用食品级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进行包装,瓶口采用防漏密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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