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液化装置开发合同
甲方(买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
乙方(卖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天然气液化装置的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设计、制造、安装并调试天然气液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 预处理系统:包括进料气体过滤器、脱水装置(分子筛吸附床)、汞去除装置等;
b) 制冷系统:包括混合制冷剂压缩机、热交换器、膨胀阀等;
c) 液化系统:包括主冷换、分馏塔、再沸器等;
d) 储存系统:包括低温储罐、装车设施等;
e) 控制系统:包括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等。
1.2 装置设计规模:日处理天然气100,000立方米,年产LNG 30,000吨。
1.3 装置主要技术参数:
a) 进料气压力:≥4.0 MPa
b) 进料气温度:-10℃ ~ 45℃
c) LNG产品纯度:≥99.5%(摩尔分数)
d) LNG产品温度:-162℃ ± 2℃
e) 能耗指标:≤ 320 kWh/tn LNG
第二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00)。
2.2 支付方式:
a)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36,000,000.00);
b) 进度款:主要设备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整(¥48,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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