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详细说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清单。
天然气副产品处理合同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鉴于甲方拥有天然气开采权,在开采过程中产生多种副产品,需要专业处理;乙方具备处理天然气副产品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天然气副产品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进行处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 硫磺回收
b) 氦气提取
c) 液体烃分离
d) 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
e) 氮气分离
f) 重烃凝液处理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对上述副产品进行处理。
第二条 处理标准和要求
2.1 硫磺回收
a) 回收效率:乙方保证硫磺回收效率不低于99.8%,残余硫化氢含量不超过10ppm。
b) 产品纯度:回收硫磺纯度应达到99.95%以上,符合GB/T 2449-2006《工业硫磺》优等品标准。
c) 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克劳斯法(Mdified Claus Prcess)结合尾气处理单元(TGTU),确保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d) 环保要求:尾气排放需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
2.2 氦气提取
a) 提取效率:乙方保证氦气提取效率不低于95%。
b) 产品纯度:提取的氦气纯度应达到99.999%(5N)以上,符合GB/T 8984-2008《高纯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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