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出行巴士共享租赁智能调度系统服务协议模板

7.8

 

文档包含正文,附件:服务等级协议(SLA)、保密协议、数据处理协议、应急预案。

按需出行服务协议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需求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详细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服务提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详细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采购按需出行服务,乙方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服务概述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全面的按需出行服务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按需巴士服务、智能乘车调度系统开发与维护、乘客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与运营等。
1.2 按需巴士服务
1.2.1 车辆配置:乙方应提供不少于50辆符合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新能源巴士,车辆应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
1.2.2 车辆要求: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智能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GPS定位系统、车载智能终端、passenger cunting system (PCS)乘客计数系统、自动报站系统等。
1.2.3 驾驶员要求:乙方应选派具有3年以上城市公交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持有相应驾驶证且年龄在25-55岁之间的专业驾驶员。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甲方认可的安全驾驶培训。
1.2.4 服务时间:乙方应保证每日06:00-23:00的服务时间,节假日无休。特殊情况下,经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可延长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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