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采购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采购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及定义
1.1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化妆品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1.2本合同中所提到的“化妆品”特指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具有具体规格、品牌及质量要求的商品。
第二条产品信息及价款
2.1以下表格详细列出了甲方供应给乙方的每种化妆品的具体信息及价款,表中所示的总价款已包括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成分及含量 |
产地 |
批准文号 |
单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款(元) |
1 |
产品A |
规格A |
成分A(含量) |
产地A |
文号A |
|
|
|
|
2 |
产品B |
规格B |
成分B(含量) |
产地B |
文号B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2.2支付方式和条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货的商品后[具体天数]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其他支付方式]支付全部价款。
第三条产品质量与合格标准
3.1质量保证和标准遵守: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化妆品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6373-2019)以及其他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甲方应确保所有产品在生产和检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
3.2质量违约处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偿更换或修复缺陷产品。若甲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解决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及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