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碳信用详细信息表、碳信用转让操作流程、碳信用质量保证声明、碳信用管理承诺书、联系信息。
碳信用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乙方(受让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鉴于:
1.1 碳信用: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及相关法规,由国家核发的碳排放配额或经核证的减排量。
1.2 交易平台:指国家核准的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本协议中特指[具体平台名称,如"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
1.3 交易日:指交易平台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1.4 强制清缴:指根据国家规定,履约主体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清缴与其实际碳排放量等量的碳排放配额。
2.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碳信用转让给乙方,具体为:
2.1.1 碳信用类型:[类型,如"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2.1.2 碳信用来源:[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
2.1.3 转让数量:[具体数字] 吨二氧化碳当量
2.1.4 有效期:自 [开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