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票务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全名]
地址:[详细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号码]
乙方:[公司全名]
地址:[详细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旨在发展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关系。就航空票务以及旅游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1.乙方自 [具体日期] 起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到期前30天,如双方未提出解除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在超过有效期后自动顺延一年;
3.顺延期间,双方可就协议条款进行重新协商,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和双方需求。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a) 旅游服务
b) 国内机票服务
c) 国际机票服务
d) 机票查询、订票、送票服务
e) 其它相关票务服务
2.甲方根据每月机票对账单确认后,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乙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价格及服务标准
3.1 机票价格
1.国内票:
a) 在合同期内,乙方按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的明折明扣价格提供给甲方;
b) 有特价票时,乙方承诺优先提供特价票;
c) 乙方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甲方通报最新的优惠政策和特价信息。
2.国际票:
a) 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国际机票订票服务;
b)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承诺尽可能提供最低价格;
c)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至少三个不同航空公司的报价方案,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