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绿色金融产品开发计划、绿色金融项目评估标准、绿色金融风险管理办法、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室工作规则。
政府与绿色金融合作合同
法定代表人:张三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123号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法定代表人:李四
地址:某市某区某路456号
联系电话:010-87654321
鉴于:
1.1 绿色金融产品开发与推广
1.1.1 乙方承诺开发不少于5款针对本地区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每款产品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关于绿色金融产品的最新规定。
1.1.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产品开发并向甲方提交详细的产品方案,包括产品结构设计、风险控制措施、预期收益分析等内容,每个方案字数不少于10000字。
1.1.3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如有)。乙方应在收到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
1.1.4 产品方案通过评审后,乙方应在30日内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并正式推出市场。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政府网站、本地主流媒体等渠道进行不少于5次的产品宣传。
1.1.5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绿色金融产品的年度发行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乙方的绿色金融产品进行政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