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_
签约地点: _
签约日期: _
甲方(买方)信息:
名称: _
地址: _
联系电话: _
电子邮箱: 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
乙方(卖方)信息:
名称: _
地址: _
联系电话: _
传真: _
电子邮箱: 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大理石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出售大理石产品(以下简称"货物")。
1.2 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见下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m2) 单价(元/m2) 金额(元) 备注
1
2
3
合计金额:大写:_,小写:¥_元
1.3 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包装费、装卸费等。
第二条 质量标准与检验
2.1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的质量要求。
2.2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_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双方代表应共同签署验收单。
2.3 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4 大理石作为天然产物,在色差及花纹方面存在轻微变化属于正常现象,不视为质量问题。但若与样品或约定的标准存在重大差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
第三条 交货
3.1 交货地点:_
3.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