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物资调拨协议
甲方(调拨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接收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鉴于甲方拥有充足的物资储备,而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拨物资,经双方友好协
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跨区域物资调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调拨物资种类、数量及规格
1.1调拨物资种类:
a)原材料类:包括但不限于钢材、铝材、铜材、橡胶、塑料等;
b)半成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等;
c)成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等;
d)应急物资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防护用品、救灾物资等。
1.2调拨数量:
a)常规调拨:每月固定调拨量不低于100吨,不超过500吨;
b)紧急调拨:根据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不超过50吨的紧急调
拨;
c)年度总调拨量:不低于2000吨,不超过6000吨。
1.3物资规格要求:
a)所有调拨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b)原材料类物资应符合GB/Txxxxx-20xx《工业用原材料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c)电子元器件应符合GB/Txxxxx-20xx《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方法》标准;
d)机械设备应符合GBxxxxx-20xx《机械安全通用设计原则》标准;
e)医疗器械应具备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二条调拨区域与运输方式
2.1调拨区域:
a)常规调拨: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b)港澳台地区调拨:需经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