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移交设施清单及现状说明、土地使用权范围图。
农村水利设施产权移交协议
甲方(移交方):XXX县水利局
地址:XXX省XXX市XXX县XXX镇X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XX
联系电话:1XXXXXXXXXX
乙方(接收方):XXX村民委员会
地址:XXX省XXX市XXX县XXX镇XXX村
法定代表人:李XX
联系电话:1XXXXXXXXXX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
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的意见》(国办
发〔202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明晰农村水利设施产权
归属,提高水利设施使用效率,保障农村水利工程长效运行;
2.甲方拟将其管辖范围内的特定农村水利设施的产权及相关权益移交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收上述农村水利设施的产权及相关权益,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维
护责任。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农村水利设施产权移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标的物
1.1本协议移交标的物为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以下农村水利设施(以下简称"移交设
施"):
a)XXX灌溉渠道系统,总长度10.5公里,包括主干渠3公里,支渠7.5公里;
b)XXX水库,总库容50万立方米,坝高15米,坝长200米;
c)XXX泵站,装机容量500千瓦,年抽水能力200万立方米;
d)XXX节水灌溉设备,覆盖面积1000亩,包括滴灌管道系统和智能控制设备;
e)XXX河堤防洪工程,总长5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1.2移交设施的具体位置、范围、技术参数及现状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移交设施清
单及现状说明》。
1.3双方确认,移交设施的产权移交不包括相关土地的所有权变更。土地使用权的
具体安排将在本协议第三条中详细约定。
第二条产权移交
2.1甲方同意将第一条所列移交设施的全部产权无偿移交给乙方,乙方同意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