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附件一:数据安全要求明细表。
人工智能数据隐私合规协议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专注于[具体业务描述]的公司,拥有大量用户数据和业务数据。
2.乙方是一家专业的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提供商,拥有先进的数据处理和人工智
能模型训练能力。
3.双方拟就人工智能相关数据处理、使用及隐私保护事宜开展合作。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规范数据使用行为,保护用户隐私,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人工智能:指通过数字计算机或者数字计算机控制的机器模拟、延伸和扩展人
的智能,感知环境、获取知识并使用知识获得最佳结果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
系统。
1.2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
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出生日
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
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
信息等。
1.3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
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
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
息。
1.4数据处理:指对数据实施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收集、存储、使
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