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的名称为:[组织名称](以下简称"本组织")。
第二条 本组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自愿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 本组织的宗旨是:[具体描述组织的使命和目标,例如:致力于环境保护、促进教育发展、提供社会服务等]。
第四条 本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具体登记管理机关名称],业务主管单位是:[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五条 本组织的住所设在:[具体地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组织的业务范围:
1.[具体业务内容,如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
2.[教育支持计划的开展]
3.[社区服务的提供]
4.[公益活动的组织]
5.[其他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具体业务范围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组织的会员类型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组织的章程;
2.有加入本组织的意愿;
3.在本组织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其他具体条件]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缴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获得本组织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组织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组织,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