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一条合同背景与目的
本合同是为了明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具体要求、处理标准、验收流程及相关
法律责任,保障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的垃圾填埋场
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以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标准,防止二
次污染,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
第二条服务内容与范围
1.渗滤液收集:乙方负责对垃圾填埋场中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全面收集。收集
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底部排水、侧壁排水及覆盖层渗滤液导流设施。收集的效
率应确保渗滤液全部收集,无任何遗漏现象。
2.渗滤液处理: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处理标准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o重金属去除:须使渗滤液中的重金属(如铅、镉、汞等)浓度降至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以下。具体标
准要求:
铅:处理后浓度不得超过0.1mg/L。
镉:处理后浓度不得超过0.05mg/L。
汞:处理后浓度不得超过0.001mg/L。
o有机污染物去除:渗滤液中的有机污染物需处理达到COD(化学需氧
量)小于50mg/L,BOD(生物需氧量)小于10mg/L,确保符合《生活
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
o氨氮去除:氨氮浓度须降低至小于8mg/L,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体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