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绿化维护合同
合同编号: [由甲方在签署合同时填写]
甲方(委托方): [甲方全称]
住所地: [甲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乙方全称]
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场馆绿化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范围
1.1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绿化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 **场馆绿化设计优化建议:**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对场馆现有绿化布局进行评估,并提交一份书面的《绿化设计优化建议书》。该建议书应包含对现有绿化布局的分析、优化建议、预计效果图(不少于3张不同角度)、植物种类调整建议、改造方案及相应的预算(如有)。甲方有权对建议书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修改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版的《绿化设计优化建议书》。
1.1.2 **植物选择与种植:**
(1) 乙方负责选择适合场馆环境条件、符合甲方要求的植物品种。选择的植物应健康、无病虫害,符合国家相关植物检疫标准。
(2) 植物选择应考虑季节性、观赏性、功能性(如遮阳、防风、降噪)和维护成本,优先选择本地适生树种和花卉。乙方需在每次种植前向甲方提交植物清单,包括植物名称、规格、数量、产地、单价及总价。甲方有权在收到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根据甲方异议进行调整。
(3) 种植工作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进行,保证植物成活率不低于98%。对于未成活的植物,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免费补植。补植的植物规格、质量需和原植株保持一致。
(4) 乙方负责所有新增植物的采购、运输、种植及相关材料(如土壤、肥料、支撑物)的提供。新增植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1.3 **草坪修剪及养护:**
(1) 乙方负责场馆内所有草坪的修剪、施肥、浇水、除杂草、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工作。
(2) 草坪修剪应保持高度在3-5厘米之间,夏季每周修剪不少于2次,春秋季每周修剪不少于1次,冬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剪频率,但不得低于每月1次。每次修剪应保持切口平整,避免损伤草坪根部。
(3) 施肥应根据草坪生长情况和土壤肥力状况进行,每年施肥不少于4次。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机肥或复合肥,并确保肥料均匀撒播。施肥后应及时浇水,促进肥料吸收。
(4) 浇水应根据天气情况和土壤墒情进行,保持土壤湿润,避免积水。夏季高温期间,应在早晚进行浇水,避免中午高温时段浇水。
(5) 应定期清除草坪中的杂草,保持草坪的纯净度。除杂草应采用人工拔除或使用环保型除草剂,避免对草坪造成损害。
(6) 对草坪边缘进行修整美化,每年不少于四次。
(7) 乙方负责提供草坪维护需要的机械设备,如剪草机,打草机,喷灌系统等等,并负责维护。
1.1.4 **乔木、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