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物流配送系统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由合同双方共同确定]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省] [市] [区/县]
甲方(委托方): [公司全称]
乙方(服务提供方): [公司全称]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智能物流配送系统: 指由乙方提供的,集成了无人配送设备(如无人车、无人机等)、路线优化算法、货物追踪系统、云端数据平台等软硬件设施,旨在实现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物流配送的综合解决方案。
1.2 无人配送设备: 指乙方提供的,用于执行货物配送任务的无人驾驶车辆、无人机或其他自动化设备。具体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一《无人配送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1.3 路线优化算法: 指乙方提供的,用于规划最优配送路径、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的计算机算法。该算法应具备[详细描述算法的核心功能和性能指标,例如:支持多点配送、实时路况更新、动态路径调整、避障功能、预计送达时间(ETA)计算精度等]。
1.4 货物追踪系统: 指乙方提供的,用于实时监控货物位置、状态、预计送达时间等信息的系统。该系统应具备[详细描述系统的核心功能和性能指标,例如:GPS/北斗双模定位、实时位置更新频率、历史轨迹查询、异常情况报警、温度/湿度监控(如适用)等]。
1.5 云端数据平台: 指乙方提供的,用于存储、管理、分析智能物流配送系统相关数据的云端平台。该平台应具备[详细描述平台的核心功能和性能指标,例如:数据可视化展示、报表生成、数据分析、API接口开放、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等]。
1.6 服务区域: 指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乙方提供智能物流配送服务的地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