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能源供应协议/跨国能源公司供能合同/能源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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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能源公司能源供应协议

协议编号:[由双方协商确定]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具体城市],[中国]

甲方(供应方):[跨国能源公司全称],一家根据[公司注册地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

  • 注册地址:[详细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职务]

乙方(购买方):[购买方公司全称],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

  • 注册地址:[详细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职务]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在能源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术的跨国能源公司,拥有稳定的能源供应能力和先进的技术;
  2. 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运营的企业,对能源有持续稳定的需求;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能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 “能源”:指[具体能源类型,如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原油、成品油、电力等],其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本协议附件一(能源规格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 “合同期”:指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共计[年数]年。
  • “交付点”:指甲方将能源交付给乙方的指定地点,具体为[详细地址或地理位置描述]。
  • “计量单位”:指用于计量能源数量的单位,具体为[如:立方米(天然气)、吨(LNG/原油/成品油)、兆瓦时(电力)]。
  • “基准价格”:指在合同期开始时,双方同意的能源初始价格,具体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单位]。
  • “价格调整机制”:指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对能源价格进行定期调整的机制。
  •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暴乱、政府行为、重大疫情等。
  • “工作日”:指银行在[地点]进行正常业务交易的任何一天 (星期六、星期天和公共假日除外)。
  • “关联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受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受共同控制的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实体的 50% 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有权以其他方式指导或促成该实体的管理和政策。

“年度”: 指从[开始日期]开始的任何连续十二(12)个月的期限,以及之后的每个连续十二(12)个月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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