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印染废水处理协议
协议编号: 2024-FWCL-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甲方(委托方): ABC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三
住所: 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1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3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乙方(受托方): XYZ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四
住所: 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4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编号: 9144XXXXXXXXXXXXXX / 环工专[20XX]第XXX号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鉴于: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纺织印染废水: 指甲方在纺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染料、助剂、浆料、油脂、纤维杂质等污染物,具有高色度、高COD、高BOD、高pH值、成分复杂等特点的废水。
1.2 处理: 指乙方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甲方产生的纺织印染废水进行净化、降解、去除污染物,使其达到排放或回用标准的过程。
1.3 排放标准: 指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纺织印染行业废水排放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其他相关要求。本协议中具体排放标准见第4.2条。
1.4 回用标准: 指甲方根据自身生产工艺用水需求,制定的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其他用途的水质标准。本协议中具体回用标准见第4.3条。
1.5 设计处理规模: 指乙方设计的废水处理设施每天能够处理的废水最大量。本协议中设计处理规模见第3.1条。
1.6 调试: 指乙方完成废水处理设施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行、参数调整、性能测试等工作,以确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和稳定运行。
1.7 验收: 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乙方完成的废水处理工程进行检查、评估,确认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过程。
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
1.9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1.10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披露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