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服务合同范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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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GF-2024-0712-001 (由供电方填写)

甲方(用电方): 北京市朝阳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XX号XX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乙方(供电方): 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朝阳供电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李四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 95598

鉴于:

  1. 甲方因承建“朝阳区XX国际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电。
  2. 乙方具备提供临时用电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临时用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临时用电服务,具体用电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XX路与XX路交汇处东北角,“朝阳区XX国际中心项目(一期)”施工现场。

1.2 临时用电容量:800 千伏安(kVA)。

1.3 供电方式:

  • 电源电压等级:10千伏(kV)
  • 供电相数: 三相
  • 供电频率:50赫兹(Hz)
  • 供电电源接驳点: 乙方10kV配电室XX变电站10kV XX馈线XX号开关柜。
  • 具体电缆敷设路径为:[详细描述电缆从电源接驳点到甲方用电现场的敷设路径,如:沿XX路向东敷设至XX路口,再沿XX路向北敷设至施工现场,全程采用地下电缆沟敷设]。
  • 4 临时用电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共计365天。如需延长用电期限,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 5 临时用电用途:本合同项下电力供应仅限于甲方“朝阳区XX国际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用电,不得转供、转让或改变用电用途。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乙方提供的临时用电服务。

2.1.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容量和期限用电,不得超容量、超范围、超期限用电。

2.1.3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并承担因自身用电设备、线路故障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及损失。甲方承诺,其所有用电设备和线路均已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见附件一)。

2.1.4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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