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PSY-20250817-SH008
甲方(接受服务方/来访者):
乙方(提供服务方/咨询机构):
鉴于,甲方寻求专业心理支持以处理个人成长与情绪管理相关议题,乙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拥有专业心理咨询服务能力的机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1.1 心理咨询服务(“服务”): 指由乙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在专业伦理框架内,运用心理学理论与技术,通过与甲方进行有计划、有目标的互动过程,旨在协助甲方进行自我探索、情绪调节、行为改善并促进心理健康与个人成长的专业活动。
1.2 咨询周期: 指本合同约定的首次咨询开始之日至末次咨询结束之日的完整期间。
1.3 咨询单元: 指一次完整的、独立的咨询会谈,其标准时长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
1.4 保密信息: 指甲方以任何形式(口头、书面、电子数据)向乙方及其咨询师披露的个人信息、咨询内容、个人经历、思想情感、以及由咨询过程产生的所有记录、报告和评估结果。
1.5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具体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界定。
1.6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