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唱法培训协议
协议编号: WGGSY-VT-20250823-001
甲方(培训服务提供方):文稿稿艺术培训中心
乙方(接受培训方/学员):
丙方(乙方法定监护人): (注:若乙方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本协议丙方部分自动失效,无需签署)
鉴于:
据此,甲、乙、丙三方(或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声乐唱法培训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1 培训课程: 指由甲方设计并提供,乙方购买并接受的,以声乐演唱技能和理论为核心内容的教学服务。
1.2 课时: 指计算培训服务量的基本时间单位。在本协议中,一个标准课时时长为 四十五(45)分钟。
1.3 有效课时: 指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实际参与并完成的,或因乙方自身原因(如无故缺席)而被视为已完成的课时。
1.4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 课程名称: “大师之路”一对一定制声乐课程。
2.2 培训唱法: 美声唱法。
2.3 教学模式: 一对一线下 面授指导。
2.4 授课教师:
2.4.1 甲方指派其首席声乐导师 张抒怀 老师为乙方提供专属教学服务。该教师毕业于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声乐歌剧表演专业硕士,具备超过二十年的舞台表演及声乐教学经验。
2.4.2 教师更换: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