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学习型家庭建设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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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家庭建设合同

合同编号: WG-SHJZ-2025-001

委托方(甲方): 张三、李四 夫妇
甲方代表人1(张三):

  •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001011234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书香门第小区A座1单元1801室
  •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 电子邮箱: zhangsan@email.com

甲方代表人2(李四):

  •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202022345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书香门第小区A座1单元1801室
  •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 电子邮箱: lisi@email.com

服务方(乙方):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ABCD12
  • 法定代表人: 王文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8号金茂大厦18层
  •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8号金茂大厦18层
  • 联系人姓名: 赵经理
  • 联系人职务: 高级项目总监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 银行账户: 121908888810101

鉴于:

  1. 甲方作为一个注重家庭文化建设与成员素养提升的家庭单位,期望通过专业的外部服务,系统性地构建和提升家庭的“书香”氛围,为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的成长创造一个充满知识、智慧与人文关怀的优良环境。
  2. 乙方是一家在家庭文化建设、教育咨询及资源整合领域拥有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合法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声明其具备充分的能力和资源,以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高品质服务。

故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书香家庭建设综合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书香家庭建设服务”或“服务”: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家庭提供的系统性、定制化的文化建构项目,其详尽内容见本合同第三章。
  • “交付成果”: 指乙方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向甲方提交的任何有形或无形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报告、图纸、书单、手册、采购的实物产品以及组织的活动。
  •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或接收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与披露方及其关联方有关的、未公开的任何商业、财务、技术、家庭、个人信息,无论其以何种形式(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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