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人才猎头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ZS-2025-0827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上海卓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以排他性方式全权委托乙方提供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信守。
在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中,除非协议上下文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 委托岗位(The Position):指本协议附件一《委托岗位说明书》中详细载明的,甲方委托乙方寻访人才的特定职位。
1.2 寻访服务(The Service):指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的涵盖人才搜寻、筛选、初步面试、评估、背景调查、推荐及协助谈判的系统性专业服务。
1.3 排他性寻访期(Exclusive Search Period):指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九十(90)个日历日。在此专属期限内,甲方授予乙方作为其为“委托岗位”搜寻候选人的唯一、排他的外部专业服务合作机构。
1.4 候选人(Candidate):指在乙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渠道(主动搜寻、数据库、人脉推荐)获取并经过乙方专业评估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附件中的《候选人推荐报告》)向甲方正式推荐的任何求职人员。
1.5 候选人专属权(Candidate Exclusivity):自乙方首次向甲方推荐某位候选人之日起的十二(12)个日历月内,该候选人被视为乙方的专属推荐人选。在此期间内,若甲方或甲方的任何关联公司(指与甲方存在控制、被控制或共同控制关系的主体)录用了该候选人,无论担任何种职位,均视为乙方本次服务成功,甲方均须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支付全额服务费。
1.6 录用候选人(Hired Candidate):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向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发出了书面录用通知书,并且该候选人已书面确认接受该录用通知书。
1.7 年现金总收入(Total First-Year Annual Cash Income):指录用候选人在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全职工作的第一年度(自正式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