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充电故障专项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REPAIR-20250904-001
前言:
为明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关于手机充电故障维修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甲方(委托方/客户):
乙方(承修方/服务商):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维修标的物: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唯一特定手机设备。
1.2 原厂同规配件(OEM Grade Component): 指由维修标的物的原始品牌制造商生产、或为其指定的代工厂按照完全相同的技术标准、材料及工艺生产的,用于替换的零配件。其在功能、性能、耐用性及安全性上与设备出厂时的原装配件完全一致。
1.3 维修服务: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针对维修标的物的特定故障,利用专业技术、设备及配件,进行检测、诊断、修复、更换及测试的全部过程。
1.4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微信聊天记录(需能识别身份)、短信及电子邮件的往来内容亦构成有效的书面形式。
1.6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法律变更、大规模网络攻击、全国性或区域性流行病疫情及其管控措施。
第二条 维修标的物详细信息
2.1 设备品牌及型号: 苹果(Apple)iPhone 15 Pro Max
2.2 设备机身颜色及存储容量: 原色钛金属,512GB
2.3 设备序列号(IMEI): 358999112233445
2.4 设备出厂日期: 2024年10月
2.5 维修前设备外观状况详细勘验记录:
- 屏幕总成: 屏幕表面完好,无任何划痕、亮点、色斑或碎裂。
- 机身边框: 底部USB-C接口右侧边框处有-处长度约2毫米的轻微磕碰凹陷,已掉漆;顶部边框无损伤;左侧及右侧边框无损伤。
- 机身背板: 玻璃背板完好,无任何划痕或碎裂。
- 后置摄像头模组: 镜头玻璃完好,无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