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突发事件家人意外医疗互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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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突发事件协议

协议编号: JTSJ-20250909-002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前言

为弘扬中华民族家庭成员之间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的传统美德,确保任何家庭成员在面临突发重大疾病、严重意外伤害或其他危及生命健康的紧急事件时,能够获得迅速、有序、高效且充满关怀的救助与支持,并从根本上预防因事发仓促、责任不明、财务混乱而可能引发的家庭内部矛盾与纠纷,从而维护家庭的长久和谐与稳定。协议各方在完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规定,经过深入、坦诚且充分的协商,就家庭突发事件的预防、响应、决策、执行及善后等全部事宜,达成以下具体、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章:总则与基础约定

第一条:协议主体

本协议由以下具有紧密家庭关系的成员共同签署,各方确认在本协议中享有约定的权利并承担约定的义务。

  • 第一签署方(甲方):
  • 姓名:张伟国
  • 身份证号码:11010119600101XXXX
  •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XX号院X号楼X单元XXX室
  • 联系电话:1390101XXXX
  • 与核心家庭成员关系:父亲
  • 第二签署方(乙方):
  • 姓名:李秀英
  • 身份证号码:11010119620315XXXX
  •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XX号院X号楼X单元XXX室
  • 联系电话:1380102XXXX
  • 与核心家庭成员关系:母亲
  • 第三签署方(丙方):
  • 姓名:张磊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850520XXXX
  •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XX号院X号楼X单元XXX室
  • 联系电话:1860103XXXX
  • 与核心家庭成员关系:儿子
  • 第四签署方(丁方):
  • 姓名:张静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880818XXXX
  •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XX号院X号楼X单元XXX室
  • 联系电话:1850104XXXX
  • 与核心家庭成员关系:女儿

(以下合称“协议各方”,单称“一方”)

第二条:名词定义

为确保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不存在歧义,各方一致同意以下名词的特定含义:

2.1 突发事件: 指本协议任一签署方遭遇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甲等(含本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书面诊断,认为对其生命或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需要立即采取住院治疗、紧急手术或重症监护的医疗状况。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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