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工艺品修复协议
协议编号: WGG-FX-20250912-A01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前述委托修复事宜,共同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共同遵守。
1.1 “修复标的物”: 指本协议第二条中明确描述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修复的特定玻璃工艺品。
1.2 “修复服务”: 指乙方为实现本协议约定的修复目标,而对修复标的物实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粘接、补配、抛光、封存的所有技术操作和相关研究、记录工作。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不含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书面形式”: 指任何可通过纸质文件、传真、或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甲方:sunjing@guyunxuan.com.cn;乙方:mail@wengaogao.com)传输的数据电文形式。
1.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法律法规的重大变更)。
2.1 标的物名称: 清代琥珀蓝料双色琉璃“福寿”如意
2.2 标的物材质: 铅钡玻璃(古法琉璃)
2.3 标的物尺寸: 总长42.8厘米,最宽处11.5厘米,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