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分析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BDA-20250917-002
甲方(委托方):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ABCD12
法定代表人: 陈默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座
联系人姓名: 文稿稿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北京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ABCD12
法定代表人: 王磊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姓名: 赵强
联系电话: 139-8765-4321
电子邮箱: zhaoqiang@shuzhikeji.com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大数据分析服务相关事宜,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信守。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关联方”: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此处的“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实体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表决权或通过协议等方式对该实体的经营决策具有实际支配权。
1.2 “甲方数据”:指甲方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而向乙方提供或允许乙方访问的,由甲方合法持有或有权处理的全部信息和数据,其具体内容、格式及技术规范详见本协议附件一《数据交割清单与技术规范》。
1.3 “服务”: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的全部数据分析、模型构建、报告撰写、咨询及技术支持活动。
1.4 “交付成果”:指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基于对甲方数据的分析而产生的,并需要向甲方交付的所有报告、数据、图表、演示文稿、软件代码、算法模型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智力成果。
1.5 “知识产权”:指所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技术诀窍、专有技术、以及世界上任何国家或地区法律所承认的其他任何性质的知识产权。
1.6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7 “数据处理”:包括对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
1.8 “机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数据、交付成果、技术方案、商业计划、财务信息、客户名单、以及本协议本身的内容和条款。
1.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恐怖主义行为、动乱、政府行为或禁令。
2.1 服务目标:乙方运用其专业的大数据分析能力,对甲方提供的特定周期内的消费者交易数据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挖掘与分析,旨在识别核心客户群体的消费偏好与行为模式,构建商品间的关联网络,预测关键品类的未来销售动态,最终为甲方在市场营销、产品优化、库存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的战略决策提供坚实、量化的数据洞察与行动建议。
2.2 数据分析维度:本次服务必须全面覆盖以下分析维度,并在相应的交付成果中进行详尽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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