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GBZ-TRH-20250926-A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甲乙双方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共同理解,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修复其合法持有的特定工艺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维修标的物: 指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特定工艺品。
1.2 交付状况: 指维修标的物在交付给乙方时,其物理形态、外观特征、损伤情况及整体状态,具体以本协议附件一《维修标的物交付状况及价值确认书》的详细记录为准。
1.3 维修方案: 指由乙方根据交付状况,经过科学检测与分析后制定的,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包含维修目标、原则、使用材料、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风险评估及预期效果的系统性书面文件。
1.4 关键节点: 指维修过程中对最终修复效果有决定性影响的特定阶段,乙方须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后暂停,并通知甲方进行检验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本协议约定的关键节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清洁及病害分析、完成结构性加固与粘接、完成补配塑形、完成作色前的底层处理。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双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1.6 不可逆损伤: 指在乙方履行本协议期间,因其过错行为导致维修标的物产生的、以现有技术手段无法恢复至交付状况或维修方案预期效果的永久性损害。
第二条 维修标的物及维修前价值确认
2.1 标的物名称: 唐代三彩釉陶马
2.2 材质: 陶质,施黄、绿、白三色釉
2.3 尺寸: 通高62.5厘米,长58.0厘米
2.4 创作年代: 中国唐代(约公元8世纪)
2.5 交付前状况描述:
2.5.1 结构性损伤: 左前腿自膝关节处完全断裂,断裂面存在旧胶粘剂残留;马尾根部与身体连接处存在环形裂纹,结构不稳定。
2.5.2 表面损伤: 马鞍前部有一处尺寸约为2.5厘米 x 1.8厘米的釉面剥落及胎体缺损;马身及底座存在五处以上直径小于0.5厘米的磕碰点。
2.5.3 釉面状况: 整体釉面存在因长期环境影响形成的细微裂纹(开片),局部区域釉层出现轻微粉化现象。
2.6 文件确认: 上述状况的详细宏观、微观照片、紫外荧光照片及X射线探伤影像,已全部收录于本协议附件一《维修标的物交付状况及价值确认书》,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2.7 维修前价值: 甲乙双方经共同委托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北京中正文物鉴定评估中心”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编号:ZZPJ-2025-108),一致确认本维修标的物在交付维修前的市场公允价值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此价值为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承担保管、保险及赔偿责任的唯一基准。
第三条 维修方案的确立与变更
3.1 维修方案的制定与提交: 乙方在接收维修标的物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对标的物的全面科学检测(包括但不限于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XRF)以确定釉料成分、拉曼光谱分析以鉴定旧胶粘剂成分),并基于检测结果向甲方提交一份不少于十页的详细《维修方案建议书》。该建议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3.1.1 损伤成因及病害机理分析。
3.1.2 维修遵循的核心原则(如:考古修复标准、最小化干预原则、材料可逆性原则)。
3.1.3 详细的分步工艺流程:清洁(物理及化学)、旧修复材料去除、断裂面加固与粘接、缺损部位补配、裂纹加固、全色与作釉。
3.1.4 拟使用的全部材料清单:包含品牌、型号、化学成分、稳定性报告及供应商信息。例如:粘接剂指定为3M DP460环氧树脂胶,补配材料为Arke Comp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