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供应链数字化协议
协议编号: WG-SL-20251004-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4日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甲乙双方为共同构建一个数据驱动、网络协同、智能决策的全球化、数字化供应链生态系统,旨在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供应链全链路的透明化管理、效率提升、成本优化及风险控制。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
1.1. 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平台”): 指由乙方独立开发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以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的,集成了供应商关系管理(SRM)、订单管理系统(OMS)、仓储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数据分析与商业智能(BI)等多个功能模块的综合性软件服务系统。该平台通过Web浏览器、移动应用程序(iOS/Android)及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对外提供服务。
1.2. 供应链数据: 指甲方及其授权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包含供应商、制造商、物流商、分销商、零售商)在注册、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产生、提交、处理、交换、存储的全部信息和数据的总称,具体分类如下:
1.2.1. 主体信息数据: 合作方的企业资质文件、银行账户信息、联系人信息、地理位置坐标。
1.2.2. 商品主数据: 商品编码(SKU)、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物料清单(BOM)、原产地信息、海关编码(HS Code)。
1.2.3. 交易与执行数据: 询价单、报价单、采购订单、销售合同、生产计划、工单、质检报告、入库凭证、出库凭证、库存盘点记录、物流运单、报关单据、签收证明(POD)。
1.2.4. 财务与结算数据: 价格条款、信用期限、发票信息、支付指令、银行回单、对账单。
1.2.5. 物联网(IoT)与传感数据: 货物在途运输过程中的实时地理位置(GPS)、温度、湿度、震动、开箱记录。
1.3.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在本协议项下,特指供应链数据中包含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身份证号码(如涉及报关)。
1.4. 服务期: 指自平台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平台服务的有效期间。
1.5. 关联公司: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此处的“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实体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投票权或类似权益。
1.6. 变更请求: 指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的,超出本协议附件约定范围的,针对平台功能、服务范围、技术指标的修改、增加或删减的书面要求。
1.7.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定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调休日。
2.1.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数字化供应链平台的SaaS订阅服务、项目实施服务、持续的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定制化开发服务。
2.2. 项目治理结构:
2.2.1. 项目指导委员会: 由甲乙双方各2名高级管理人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