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托班学生课后托管作业辅导服务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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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托班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20251007-A01

甲方(服务提供方):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Q8C00A
  • 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院1号楼3层301室
  • 联系电话:95022435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学生法定监护人):

  • 第一监护人: 张伟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850315XXXX
  • 联系电话:13910203040
  • 与学生关系:父亲
  • 第二监护人: 王芳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860520XXXX
  • 联系电话:13810506070
  • 与学生关系:母亲
  • 家庭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5号院3号楼1单元802室

丙方(接受服务的学生):

  • 学生姓名:张小明
  • 性别:男
  • 身份证号码:11010820180901XXXX
  • 就读学校及班级:北京市海淀区第三实验小学 二年级(1)班

 

鉴于,甲方是依法注册,致力于为中小学生提供专业、安全、规范的课后托管服务的机构;乙方作为丙方的法定监护人,为促进丙方健康成长并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午间生活照料及课后学习辅导需求,自愿委托甲方为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午托服务。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本协议: 指本《午托班服务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可能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
1.2. 服务期: 指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甲方为丙方提供服务的有效期间。
1.3. 在校学习日: 指丙方就读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校历所确定的,需要正常上课的日期,不包括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学校临时调休的非上课日。
1.4.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瘟疫、战争、政府禁令或管制。
1.5. 个人信息: 指乙、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健康状况、学业信息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第二条 服务内容、标准与流程

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的每个在校学习日,为丙方提供下述服务:

2.1. 精细化午餐服务
2.1.1. 餐食供应: 于中午12:00至12:45,提供符合国家青少年营养膳食指南的午餐,标准为“一荤两素一汤+品牌胚芽米饭+每日新鲜水果”。
2.1.2. 食材溯源与安全: 所有食材均采购于“物美”、“家乐福”或同等级别的大型连锁超市,并保留购物凭证。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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