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减量培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LK-20251007-001
签订地点: [填写签订地点,例如: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8日
甲方(接受服务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垃圾分类减量培训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1 培训服务: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涵盖垃圾分类知识、减量技巧、回收利用、环保意识培养、现场指导及效果评估在内的全部专业服务。
1.2 培训材料: 指乙方为实施培训服务而开发、制作或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讲义、电子演示文稿(PPT)、视频文件、宣传海报、指导手册、考核试卷、调查问卷。
1.3 参训人员: 指甲方指定的参加本次培训的全体员工,具体名单以本合同附件一为准。
1.4 验收标准: 指本合同第八条中明确约定的,用于衡量乙方培训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目标的各项量化及质化指标。
1.5 商业秘密: 指一方(披露方)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7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政策的重大变化、疫情及相关的管控措施。
乙方通过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培训服务,应确保实现以下具体、可衡量的目标:
2.1 知识普及目标: 确保甲方100%的参训人员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甲方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具体要求。
2.2 技能提升目标: 确保参训人员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的辨识准确率达到95%以上,并熟练掌握至少十项办公及生活场景下的垃圾源头减量实用方法。
2.3 行为改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