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检测设备采购合同与充电桩测试仪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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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检测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WG-JC-20251008-A01

甲方(采购方): 文稿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赵启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LXXXX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
  •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8层
  • 联系人: 李欣然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供应方): 北京精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王振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WXXXX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C座5层
  • 联系人: 孙宇
  • 联系电话: 18610008888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与应用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采购一批高性能充电桩检测设备。
  2. 乙方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电子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设备及其相关服务的资质与能力。

甲乙双方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充电桩检测设备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合同”:指本合同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以书面形式签署的任何补充、变更文件。
1.2 “设备”: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硬件产品、附属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软件系统。
1.3 “技术规格书”:指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详细描述设备技术性能、功能、配置、工艺标准的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5 “验收”:包括工厂验收(FAT)和现场验收(SAT),是验证设备是否完全符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全部过程。

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核心配置与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人民币/元)

总价(人民币/元)

1

智能充电桩综合测试仪

ZN-CST-2025Pro

详见本合同第三条第3.1款及附件一

5

120,000.00

600,000.00

2

高精度绝缘电阻测试仪

JY-IR-5000V

详见本合同第三条第3.2款及附件一

10

35,000.00

350,000.00

3

电气安规综合分析仪

AQ-ES-8in1

详见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及附件一

10

30,000.00

300,000.00

合计

-

-

-

-

25

-

1,250,000.00

价税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

 

 

 

 

 

 

¥ 1,250,000.00

第三条 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设备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采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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