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具维修煤气灶修理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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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具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G-JZ-20251010-002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在燃气灶具维修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燃气灶具维修及相关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服务”: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燃气灶具故障诊断、维修、零配件更换、深度清洁、安全检查、以及相关的咨询与指导服务。
1.2 “零配件”: 指用于替换甲方燃气灶具原有损坏部件的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原厂规格或国家通用标准的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点火器、热电偶、阀体、火盖、密封圈。
1.3 “服务地点”: 指本合同首页甲方载明的联系地址,作为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唯一指定地点。
1.4 “隐藏故障”: 指在进行初步诊断时,通过常规检查手段未能发现,但在维修过程中或维修后暴露出的,与本次申报故障无直接关联的其他设备故障或缺陷。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二条 声明、保证与服务前提

2.1 甲方声明与保证:
2.1.1 甲方保证其对服务地点内的燃气灶具(品牌:方太 Fotile,型号:JZY-TH26B)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并有权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2.1.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设备故障描述)均真实、准确、完整。
2.1.3 甲方保证服务地点的燃气供应、管道系统及相关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不存在私自改装、违规接驳或超期使用等情况。

2.2 乙方声明与保证:
2.2.1 乙方保证其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合法经营资质,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在有效期内。
2.2.2 乙方保证其派遣的技术人员均经过专业的燃气具维修技能培训,并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2.2.3 乙方保证其在服务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燃气安全操作的全部规程和标准。

第三条 服务范围、流程与具体内容

3.1 服务预约与上门
乙方在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电话与甲方确认故障初步情况,并预约具体的上门服务时间。本次服务预约上门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3.2 服务前检查与风险告知(附件一)
3.2.1 乙方技术人员抵达后,须首先出示工作证件,并请甲方填写并签署《服务前安全与环境检查确认表》(附件一),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厨房通风状况、灶具周边无易燃易爆物品、燃气总阀门位置及有效性。
3.2.2 若经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燃气软管严重老化龟裂、燃气泄漏),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义务向甲方书面说明风险并提出整改建议。待隐患排除后,双方另行协商服务时间。

3.3 故障诊断与报价确认(附件二)
3.3.1 乙方技术人员将使用专业仪器对灶具进行全面检测,以确定最终的故障原因和维修方案。
3.3.2 基于诊断结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零配件清单与报价确认单》(附件二),其中需逐项列明维修项目、所需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以及工时费用。
3.3.3 甲方有权对该报价单进行审核。只有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开展后续的维修工作。 若甲方不予确认,则本次服务终止,甲方仅需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上门检测费。

3.4 具体维修与保养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
3.4.1 维修项目一:点火系统失灵修复
a. 故障现象:左侧炉头旋钮按下后无点火声,无法点燃。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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