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设备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WX-20251011-002
甲方(委托方):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服务方): 广州洁净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在清洁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专业清洁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1.1 维修设备: 指本协议附件一《维修设备清单》中所列明的,由甲方合法所有或管理,并指定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各类清洁设备。
1.2 服务: 指为保障维修设备的正常、安全、高效运行,由乙方提供的所有专业技术工作,具体细分为预防性保养、故障维修、紧急维修、技术支持与培训、备品备件供应。
1.3 预防性保养: 指乙方为预防和减少设备故障,依据设备原厂技术规范及本协议标准,在设备非故障状态下定期进行的系统性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试及更换周期性易损件的计划性服务。
1.4 故障维修: 指维修设备出现偏离正常运行参数、功能性障碍或完全无法工作时,乙方所提供的故障诊断、定位、修复及功能测试等一系列非计划性服务。
1.5 服务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不包含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6 服务响应时间: 指自甲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乙方设备发生故障起,至乙方维修技术人员携带必备工具及初步诊断备件,抵达附件一所列明的设备所在地的最长时限。
1.7 备品备件: 指用于替换维修设备上任何已损坏、老化、失效或根据保养计划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组件或耗材。所有备品备件必须为设备原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正品,或经甲方书面事先批准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原厂产品的同等品。
1.8 根本违约: 指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根据本协议有权获得的预期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从而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2.1 服务对象: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位于附件一《维修设备清单》中指定的设备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
2.2 服务地域: 本协议项下所有现场服务的履行地点为甲方位于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8号外滩十八号楼 的经营场所内。
2.3 预防性保养服务:
2.3.1 乙方须为清单中的每台设备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全面预防性保养服务。具体保养日期由乙方提前七(7)个工作日提供计划,并与甲方协商确认。
2.3.2 每次保养须严格按照附件二《预防性保养作业标准流程》(SOP)执行,完成所有规定检查、测试及维护项目,并使用符合标准的润滑油、清洁剂。
2.3.3 保养完成后,乙方须在二十四(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设备预防性保养工作报告》,报告须包含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已执行项目核对表、发现的潜在问题、处理建议及建议更换备件清单。该报告需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2.4 故障维修服务:
2.4.1 服务响应承诺:
a. 紧急维修: 针对设备完全停机、冒烟、漏电或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乙方承诺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提供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四(4)小时。
b. 一般维修: 针对设备性能下降、部分功能失效但仍可勉强运行的非紧急故障,乙方承诺在服务工作日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