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资格培训课程协议
协议编号: WGGPXT-20251012-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参训学员): [乙方姓名]
性别: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任职务: [乙方现任职务]
工作单位: [乙方工作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乙方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常用电子邮箱]
鉴于: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高级中学校长任职资格专业发展培训课程”相关事宜,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课程/培训: 指本协议下由甲方提供,乙方参加的“高级中学校长任职资格专业发展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三条所列的全部教学内容、实践活动与考核安排。
1.2. 课程资料: 指甲方为课程目的而创作、汇编或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材料,包括纸质教材、电子课件、教学视频、案例集、学习指南、在线资源访问权限。
1.3.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如法律变更、行政命令、征用)。
1.4.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入学资格与注册
2.1. 入学资格标准: 乙方确认并保证,其在签署本协议时已满足以下所有入学资格要求:
2.1.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热爱教育事业;
2.1.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1.3. 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1.4. 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岗位上,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五年;
2.1.5. 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的全周期学习。
2.2. 资格验证: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的清晰扫描件以供核验:
2.2.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2.2. 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2.2.3. 教师资格证书;
2.2.4. 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作年限及岗位证明》。
2.3. 信息保证与后果: 乙方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入学资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
2.4. 注册确认: 甲方在完成对乙方资格文件的审核,并收到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第一期费用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送正式的《入学通知书》及《学员手册》,标志乙方学籍注册成功。
第三条 课程详细说明
3.1. 课程全称: 高级中学校长任职资格专业发展培训课程。
3.2. 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核心目标在于系统性地培养和提升乙方的依法治校能力、学校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