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会员隐私协议数据安全保护用户知情权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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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会员数据保护协议

协议编号: [由健身房自行编制,示例:GF-DP-2024-XXXX]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健身房详细地址,示例: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甲方(健身房): [健身房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一致]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乙方(会员): [会员姓名,与身份证件一致],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会员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会员手机号码]

鉴于:

  1.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的健身服务提供者,拥有提供健身服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2. 乙方自愿选择甲方的健身服务,并同意成为甲方会员,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3. 甲乙双方均充分认识到保护会员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会员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引用适用的行业标准,如《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如适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1.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在本协议中,特指乙方在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的健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数据。
  2. 敏感个人信息: 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在本协议中,特指乙方的健康状况、身体指标、生物识别信息(如指纹、面部识别数据)等。
  3. 数据处理: 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
  4. 去标识化: 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5. 匿名化: 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6. 会员卡有效期:指自会员卡激活之日起至会员资格终止之日止的期间。

第二条 数据保护基本原则

  1. 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甲方仅在为乙方提供健身服务及履行法定义务的必要范围内处理乙方个人信息,且处理方式合法、正当。
  2. 知情同意原则: 甲方在收集、使用乙方个人信息前,将明确告知乙方数据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存储期限等事项,并征得乙方明确同意(涉及敏感个人信息时,将单独征得乙方同意)。

最小化原则: 甲方仅收集为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最少信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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