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调度联动机制协议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协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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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调度联动机制协议

协议编号: [由签订各方共同确定的唯一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详细地址]

协议各方:

  • 甲方(牵头单位): [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 乙方(联动单位1): [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 丙方(联动单位2): [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 ...(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联动单位)
  • N方(联动单位N):[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鉴于:

  1. [省/市/县] 地区面临严峻的防汛形势,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各方一致同意建立防汛调度联动机制。
  2. 各方均具备参与防汛工作的相应职责、资源和能力,愿意在防汛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3.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建立健全[省/市/县]地区防汛调度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联动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应急响应效率,确保防汛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最大程度降低洪涝灾害风险和损失。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省/市/县]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防汛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气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通信管理、电力、卫生健康、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职责、开展联动。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方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级负责、协同应对。
  2. 信息共享、及时准确: 各方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准确地报送和交换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
  3. 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各方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接到预警信息或灾情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4. 资源统筹、协同配合: 各方应统筹调配防汛抢险救灾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5.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各方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依法防汛、科学调度: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汛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合理安排防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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