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物局与文保机构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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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文物保护机构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GW-2024-0001

甲方(政府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文物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三 (职务:局长)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1号

联系电话: 020-88886666

乙方(文物保护机构): 文稿稿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四 (职务:总经理)

注册地址: [乙方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网站: www.wengaogao.com

鉴于:

  1. 甲方作为政府部门,负责广东省广州市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致力于推动文物事业的发展。
  2. 乙方作为专业的文物保护机构,在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文物数字化存档与展示、文物保护法律与政策研究、文物保护公众参与项目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广州市南越王博物院西汉水井遗址保护与展示项目达成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通过本次合作,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广州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特别是广州市南越王博物院西汉水井遗址的保护和展示工作,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

第二条 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2.1 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支持

2.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州市南越王博物院西汉水井遗址(文物编号:穗文[2024]001号)的保护与修复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文物状况评估: 对西汉水井遗址进行详细的病害调查、风险评估和保护需求分析,出具详细的评估报告,并提出针对性的保护修复方案。评估报告应包含遗址基本信息、保存环境(温度、湿度、光照、空气质量等详细监测数据)、病害种类(详细列出每种病害,如:砖体风化、酥碱、裂隙、生物侵蚀等)、病害程度(根据病害面积、深度等定量描述)、病害原因分析(结合环境因素和历史因素)、风险评估(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病害进行预测)、保护修复建议(具体到每一种病害的治理措施)等内容。评估标准参照《古建筑砖石结构修复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53-2008、《古代砖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写规范》WW/T 0046-2012等,无适用标准则应明确具体的评估方法和指标(例如:风化程度分级标准、酥碱程度测定方法、裂隙宽度测量方法等)。
 保护修复方案设计: 根据文物状况评估报告,乙方制定详细的保护修复方案,包括保护修复原则(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技术路线(详细描述每一步骤的技术方法)、材料选择(明确材料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供应商等)、工艺流程(详细描述每一步骤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质量控制措施(详细描述每一环节的质量检查标准和方法)、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施工人员安全、文物安全、环境保护等)、预算明细(详细列出每一项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税金等)等。方案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保护修复施工: 乙方按照批准的保护修复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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