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附件一:保险标的清单、附件二:保险费率表、附件三:短期费率表、附件四:保险理赔流程、附件五:承保公示、附件六:防灾防损要求。
渔业保险合同
甲方(投保人):____
乙方(保险人):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渔业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险标的
1.1 本合同承保的渔业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
a) 渔船:包括__型号,船体编号为__的渔船,建造年份__,核定载重__吨,主机功率__千瓦。
b) 养殖设施:位于__省__市__县__乡(镇)的__亩养殖池塘、网箱或其他养殖设施。
c) 水产品:__品种的鱼、虾、贝、藻等水产品,预计产量__吨。
d) 渔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制冰机、冷藏设备、养殖增氧设备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1.2 具体保险标的以保险单、保险标的清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2.1 渔船保险
a)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渔船的全损、推定全损或部分损失:
- 海上、江河、湖泊等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暴风、台风、洪水、海啸、地震、雷击等;
- 碰撞、搁浅、触礁、火灾、爆炸;
- 锅炉爆炸、轴折、机器损坏;
- 船员或其他人员的疏忽、过失;
- 恶意第三方的行为。
b) 渔船在避免或减少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费、救助船费用、港口费、检验费等。
c) 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后,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2.2 养殖保险
a)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的养殖水产品死亡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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