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股权投资协议
甲方(投资方):北京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明
乙方(目标公司):上海新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李华
鉴于:
基于上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直接股权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本协议":指本《直接股权投资协议》及其所有附件。
1.1.2 "交易文件":指为实现本次投资之目的,各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协议等。
1.1.3 "目标公司":指上海新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1.4 "本次投资":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进行的股权投资。
1.1.5 "工作日":指中国大陆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1.1.6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1.7 "关联方":指对于任何人而言,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人、被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共同被他人控制的任何其他人。
1.2 解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