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经纪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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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销售协议

协议编号: 【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具体地点】

甲方(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全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住所: 【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 传真: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住所: 【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 【代码/号码】
  • 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编号/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 【编号】
  •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 传真: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保险公司,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具有合法的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具有合法的保险代理/经纪业务资格。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甲方保险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授权区域与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区/县】范围内(以下简称“授权区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简称“授权期限”),销售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2 授权产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具体以甲方提供的产品清单为准,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一):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产品名称:【具体产品名称1】,【具体产品名称2】,...
    • 适用对象:【例如:企业员工、特定团体成员等,需明确具体适用条件】
    • 保险责任:【详细列明各项保险责任,如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并明确各项责任的保险金额及给付比例。例如:意外身故保险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意外残疾保险金:按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乘以保险金额,最高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意外医疗保险金: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免赔额后,按【具体比例】%赔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意外住院津贴: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天,每次事故最长给付【具体天数】天,累计给付不超过【具体天数】天】

除外责任:【详细列明各项除外责任,如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袭击、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自杀、自残、犯罪行为、酒后驾驶、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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