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协议
协议编号: YH2024-BLZC-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22层
甲方(转让方/委托方): 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受托方): 北京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不良资产: 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持有的,符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中关于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风险的债权、股权及其他资产,具体以本协议附件一《不良资产清单》为准。不良资产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不良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
不良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抵债资产、应收账款等)
* 其他不良资产(例如:股权类不良资产等)
1.2 处置方式: 指乙方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债权转让: 乙方通过支付对价的方式,从甲方处受让不良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债权。
债务重组: 乙方与债务人协商,通过修改债务条款(如展期、减免部分债务、以物抵债等)实现债权回收。
资产证券化: 以不良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诉讼/仲裁追偿: 乙方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债权。
债权转股权: 将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化为对债务人的股权。
破产清算:通过债务人破产清算程序受偿。
* 其他合法方式: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处置方式。
1.3 基准日: 指双方确定不良资产账面价值及相关信息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01月01日。
1.4 转让价款/处置费用:
转让价款(如适用债权转让方式): 指乙方为受让不良资产而向甲方支付的对价。
处置费用(如适用委托处置方式): 指乙方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费用、评估费用、法律费用、诉讼/仲裁费用、公告费用、差旅费用等。具体费用承担方式见本协议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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