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NFT买卖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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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NFT-20250810-001

甲方(平台运营方): 文稿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法定代表人: 王明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用户):
姓名: 李华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001011234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33号
联系邮箱: lihua_user_example@email.com
联系电话: 13812345678

前言

为使用文稿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平台”)提供的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及相关服务,您(以下简称“乙方”或“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本《数字藏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全部事宜达成的有效协议。请乙方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

乙方通过平台页面点击确认、完成注册程序、实际使用平台服务,或以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合同的行为,即表示乙方已与甲方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约束。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平台: 指由甲方开发并运营的,名为“文稿稿”的,提供数字藏品相关服务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www.wengaogao.com)以及相关的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App)、小程序。
1.2 数字藏品: 指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创作者将合法拥有的特定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三维模型、数字时尚单品、虚拟地产权益凭证(下称“基础资产”),通过本平台指定的技术路径,在“长安链”联盟区块链上进行唯一标识和加密,从而生成的不可篡改、不可分割的数字化权利凭证。
1.3 基础资产: 指用于生成数字藏品的原始数字文件或实体物品的数字化表达,其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物权及其他相关合法权益,由创作者或其合法授权方完整持有。
1.4 铸造: 指创作者用户依据本合同及平台规则,利用本平台提供的技术服务,将其拥有的基础资产在“长安链”上生成对应数字藏品的行为。
1.5 智能合约: 指部署在“长安链”上,用于自动执行数字藏品交易规则、权利转移、版税分配、资金清算等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代码。本平台的核心交易环节均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完成,以确保过程的透明与公正。
1.6 钱包地址: 指乙方在本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由平台为其在“长安链”上生成的、用于接收、存储、展示和转移其所持有的数字藏品的唯一区块链账户地址。
1.7 一级市场: 指数字藏品由创作者铸造完成后,首次面向全体平台用户进行公开发售的交易市场。
1.8 二级市场: 指数字藏品在一级市场首次销售完成后,持有该数字藏品的用户之间进行再次转让、交易的市场。
1.9 平台综合服务费: 指甲方因向乙方提供平台技术支持、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网络维护、客户服务、资金结算监管、区块链上链确认等一系列服务而收取的综合性费用。
1.10 创作者版税: 指为保护和激励原创,根据智能合约预设的分配机制,在数字藏品每一次于二级市场成功交易时,从交易成交价款中按约定比例自动划转给该数字藏品原始创作者的持续性收益。

第二条 账户的注册、使用与注销

2.1 注册资格: 乙方承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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