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士护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JK-2026-01-001
甲方(服务接受方):
乙方(服务提供方):
鉴于: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护理服务事宜,兹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1.1 护理服务: 指由乙方派遣其符合本协议第四条规定资质的专业护理人员(下称“护理人员”),在协议约定的地点与时间内,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涵盖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内容的、综合性的、个性化的专业照护服务。
1.2 服务对象: 指唯一接受本协议项下护理服务的特定个人,其详细信息于本协议第二章载明。
1.3 《个性化护理计划书》: 指由乙方专业的健康评估师与甲方共同详细制定,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一的文件。该文件基于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明确了护理服务的具体目标、详细内容、执行标准、评估周期与方法,是执行本协议服务的核心依据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 服务日志: 指由护理人员以日为单位、以小时为区间,使用乙方提供的标准化表格或电子系统,详细、真实、准确地记录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生命体征、饮食排泄、情绪行为、康复进展、异常情况及其处理过程的书面文件。该日志甲方有权随时查阅。
1.5 紧急情况: 指服务对象突发严重疾病(如心脏病、脑卒中)、遭遇意外伤害(如严重跌倒、烧烫伤)、出现严重心理危机(如自伤、自杀倾向)或其他可能即刻危及其生命、健康的任何突发状况。
1.6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