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重大疾病离职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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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重大疾病离职特别补偿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文稿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94U4D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晓明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28楼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员工): 李小华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001011234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户籍所在地: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123弄45号601室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现居住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67弄89号1001室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联系电话: 13812345678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紧急联系人: 张三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紧急联系人电话: 13987654321 (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鉴于:

  1. 乙方系甲方合法雇佣的员工,双方于2020年1月1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在甲方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职务。
  2. 乙方于2024年5月10日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确诊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该疾病属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目录,并出具了20240510001号诊断证明书。
  3. 乙方因患重大疾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 甲方充分理解乙方的实际情况,并同意乙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因患重大疾病离职后的特别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 1 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该日期为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最后一日。
  2. 2 自2024年7月31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3. 3 甲方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为乙方办结所有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 结清乙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所有应付未付款项,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
  • 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为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 归还乙方提供的入职保证金、押金等(如有,应列明具体金额和物品);
  • 向乙方返还其所有个人物品、文件、资料,并由乙方签收确认;
  •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应办理的事项(如有,应详细列出)。

第二条 特别补偿金

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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