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设计师作品集使用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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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设计师作品集使用协议

甲方(原单位):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K4P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姓名)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28楼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地址)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离职设计师): 李四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姓名)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00101****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号码)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地址)

联系电话: 138****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参与了甲方相关项目的设计工作,现乙方已从甲方离职,为明确双方关于乙方个人作品集中涉及甲方项目作品(以下简称“项目作品”)的使用权利及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项目作品: 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参与创作、设计并归属于甲方的所有设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 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三维模型图、渲染图等);
    • 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手绘效果图、电脑制作效果图等);
    • 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初步方案、深化方案、施工图方案等);
    • 模型(包括但不限于实体模型、数字模型等);
    • 演示文稿(包括但不限于PPT、Keynote等);
    • 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理念、设计思路、材料说明、施工说明等);
    • 设计理念阐述(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视频等形式);
    • 相关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书、技术规范、材料清单等);
    •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设计成果。
      具体项目作品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一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个人作品集: 指乙方为展示个人设计能力和经验而制作的,包含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设计作品展示、项目经验介绍等内容的集合,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纸质版作品集;
    • 电子版作品集(PDF、PPT等格式);
    • 个人网站;
    • 在线作品集平台(如Behance、Dribbble、站酷等);
    • 其他任何形式的个人作品展示。
  3. 非商业用途: 指乙方将项目作品用于个人作品集展示,仅为展示个人能力、求职、学术交流等目的,不直接或间接利用项目作品进行商业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或获取其他商业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不将项目作品出售、出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 不将项目作品授权给任何第三方进行商业使用;
    • 不将项目作品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宣传、推广;
    • 不将项目作品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竞赛、商业展览;
    • 不将项目作品用于任何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

其他任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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