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产信托投资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署:
甲方(委托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信托计划投资于标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如下:
1.1.1 "信托计划":指由乙方设立的"【信托计划名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2 "信托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
1.1.3 "信托单位":指信托计划项下最小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1.1.4 "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信托计划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信托收益、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1.1.5 "标的项目":指甲方拥有开发权的位于【具体地址】的住宅地产项目。
1.1.6 "开发建设":指对标的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装修、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1.1.7 "信托收益":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产生的收入扣除相关税费、信托报酬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的剩余部分。